膨胀。
(9)如砂封槽采用粘土砖等其它材料,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。如用铸铁板作砂封槽,其接头的含口靠窑中心的长边方向应与窑车运行方向一致。
3.窑体砌筑
(1)运进现场的耐火材料和制品以及建筑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,在使用前,应按有关规定对外观进行检查和挑选,以便保证达到设计要求。
(2)选砖时,应保证砖的尺寸偏差能满足所规定的砖缝要求,应按牌号、砖型和砌筑顺序对选好的砖衬或耐火制品分类堆放,以便砌筑时不混。
(3)砌筑窑墙时,应在伸缩缝处竖立木样板或标准车,然后再砌标准墙,第一层砖搁底排缝,砌砖应横平竖直。
(4)砌耐火砖应使用木锤找正,禁止使用铁锤,禁止在砌体上砍凿砖。
(5)窑墙若由不同砖种的砖层组成,则砌至一定高度(耐火砖和保温砖约4-5层,粘土砖和红砖约6-9层)要咬砌一层。
(6)同一平面和立面上的砖缝应错开1/2或1/4,除层缝外不可有通缝。
(7)窑体各部分的膨胀缝,应严格按设计要求留成锁口式,锁口之间严禁搭接,交错长度应不小于115ram,不大于230mm,应随砌随扫干净,严禁任何砂浆、垃圾堵塞,膨胀缝宽度允许偏差+2,-Omm。
(8)窑体各部分的对中及高度均以窑内轨道中心及轨面标准为基准。
(9)应沿窑墙的整个长度水平向上砌筑,水平缝应平直,在任何部位以10m长小线拉在同一层灰缝上,凸出或凹进小线的砖棱不得超过5mm。
(10)按照砌体类别用相应厚度的塞尺检查耐火砌体灰缝厚度,塞尺宽度为15mm,厚度等于被检灰缝的厚度。如塞尺插人灰缝超过20mm时,则认为该灰缝不合格,在Sm2表面上检查10处,窑墙上不超过5处,拱顶上不超过4处,不允许超过规定厚度的50%。
(11)灰缝应饱满,在任意部位任意砖层上选择连续十块砖,用百格网检查,饱满度未达到90%的,则认为该段砌体灰缝饱满度不合格。
(12)窑体纵向中心线从进车端至出车端用经纬仪测量,全长允许误差±1mm。各孔洞间尺寸偏差_+2mm。
(13)窑外形断面尺寸的宽和高度允许误差±5mm。
(14)窑墙内表面与中心线的间距允许误差+2mm(量窑墙中间-层砖)。
(15)卡口砖至中心线的间距允许误差+2,-Omm,卡口砖口缘至轨面标高允许误差+2mm,如摩擦密封±1mm。
(16)窑车砌体的宽度允许误差+0,-5mm。
(17)砂封槽下墙面、曲封砖顶面、窑墙顶面的沿全窑长度及两侧标高误差均不超过±3mm。
(18)内墙垂直误差,铅垂线面的距离,量得上、中、下三点的数值之差不得超过5mm。
(19)外墙红砖墙的游丁走缝全高不超过20mm。外墙灰缝平直度不超过7mm,灰缝厚度7ram,允许误差±1mm。
(20)表面平整误差(用2m长靠尺检查,靠尺与砌体之间的间隙)内墙不超过3mm,曲封砖顶不超过3mm,外墙不超过5mm。
(21)拱顶砌筑:①拱脚砖砌筑应保持水平,支持面平整度不大于3mm,拱脚砖水平标高允许误差不大于3mm,严禁用加大灰缝的办法找平拱脚砖,拱脚砖斜面应与拱半径射线吻合,两侧墙拱脚砖斜面上口与下口两尺寸间距的允许误差土4mm;②拱顶应错缝砌筑(如设计规定环砌时均可环砌),灰浆应饱满,拱砖应从两边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;③拱胎制作应正确,架设应牢固,下弦应水平。拱胎中心与轨道中心线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;④砌拱前应进行顶排预砌,符合要求后,才允许开始砌筑。严禁使用扭曲、凸凹不平和缺棱少角的拱砖;⑤拱跨在3m以下的,应在中心打人一块锁砖,拱跨在3m以上,应自拱中心对称击入3块砖,锁砖砌人拱内深度为砖长的2/3.且同一跨拱内,锁砖插入深度应一致。打锁砖应用木锤或木夯,如使用铁锤则应垫以木板;⑥拱顶膨胀缝及孔洞应预先在拱胎上定出位置,在砌筑时一起留设,不准在砌筑后再打